青海省劳动保障监察为2.2万农民工讨薪2.8亿元
今年1月至10月,我省各级劳动保障监察经机构帮助农民工追发工资2.8亿元,涉及农民工2.2万人。
今年以来,省人社厅多次会同发改委、住建、工会等部门组成联合执法检查组,采取分片包干、逐个排查的方式,对全省所有建设项目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情况等摸底排查,对重点区域、重点行业、重点企业开展重点检查,全面推行实名制管理。督促用人单位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建立劳动计酬手册,将农民工的身份信息、劳动考勤、工资结算等记录在案。在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方面,施工单位都需要缴纳工资支付保证金,未经人社部门和银行出具的保证金缴存证明,能取得施工(开工)许可证。
尤其在4月省内建设工程开(复)工集中时期,省人社厅和相关部门组成联合检查组,先后深入我省八个州十二个区县对农民工资保证金缴纳情况开展专项检查整治活动。年内检查用人单位2593家,全省共缴纳农民工工保证金1.3亿元。
同时,建立用人单位信用等级评价制度,对于恶意欠薪的新违法行为移送公安机关,对于典型案件通过媒体曝光、列入诚信“黑名单”等形式惩戒,我省农民工工资拖欠的问题得到有效治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