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有不测风云,人有旦夕祸福。困难群众生活中若突遭变故、陷入窘境导致雪上加霜该怎么办?除了正常的“托底线”救助外,如今,困难群众还可以申请“救急难”基金。
10月17日,省民政厅下发《关于下达建立“救急难”帮扶基金补助资金的通知》,下达900万元补助资金,帮助西宁市城东区等全省15个“救急难”试点地区建立“救急难”帮扶基金。通过发挥帮扶基金灵活性、便捷性、个性化强的作用,对经政府救助后,还存在困难的家庭给予及时救助,保障困难群众度过生存危机。
2014年以来,我省各试点地区按照国家民政部和省民政厅关于开展“救急难”试点工作的有关要求,加大工作力度,明确部门职责,建立完善一门受理、主动发现、快速响应的工作机制,充分发挥临时救助和大病医疗救助承接“救急难”主体制度的作用,着重对遭遇突发事件、意外伤害、重大疾病和其他特殊原因导致生活陷入困境,其他社会救助制度暂时无法覆盖或救助后,仍有困难的家庭给予及时救助,在探索“救急难”的实现路径、工作机制和保障措施等方面取得了积极成效。在试点工作中,西宁市城东区和海东市平安区创新工作机制,率先建立了“救急难”帮扶基金,对申请享受“救急难”资金的程序、救助对象、救助标准等作了明确规定,帮助辖区居民有效解决燃眉之急。下一步,省民政厅还将加大工作力度,指导各地全面建立“救急难”帮扶基金,推动“救急难”工作深入开展,全面编密织牢民生安全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