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建立起领导干部能上能下情况盘点制度
为全面落实《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若干规定(试行)》《青海省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实施细则(试行)》,促进干部能上能下,推动形成能者上、庸者下、劣者汰的用人导向和从政环境,青海建立了领导干部能上能下情况盘点制度,并对今年以来领导干部“下”的情况进行首次盘点。
制度明确各市州委组织部,省委各部委、省直各机关单位、各人民团体组织人事部门是盘点的责任单位,负责对本地本单位领导干部能上能下情况进行盘点。盘点的对象是州厅级、县处级、乡科级党政领导干部,其中州厅级干部“下”的情况由省委组织部负责盘点。
制度提出盘点的内容主要包括领导干部退休制度执行情况、因任期届满调整的情况、因问责调整的情况、调整不适宜担任现职干部的情况、因健康原因调整的情况、因违纪违法调整的情况以及对被调整下来的干部重新使用的情况。
制度规定从2016年1月开始,每半年盘点一次,盘点结果向省委组织部报告。主要报告干部队伍基本情况、干部能上能下情况、成绩和经验、问题及原因分析、意见建议、有关统计报表。上半年的报告于当年7月15日前上报,下半年的报告于次年1月15日前上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