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青海省将出台更多助残政策帮扶残疾人群体
2月18日,记者从青海省政府残疾人工作委员会第二十四次全体(扩大)会议和青海省残联第六届主席团第五次全体会议获悉,2016年,我省将在义务教育、基本医疗、基本康复、住房安全以及家庭生活保障等方面出台更多助残措施,帮扶残疾人群体。
今年,我省将制定政府购买残疾人服务指导目录、准入条件、服务标准以及服务行业管理办法等,规范政府购买服务流程,加强绩效评估工作,扩大康复、教育、就业、托养、扶贫、文化、体育等方面的项目服务覆盖面。开展残疾人立法调研,将无障碍设施建设纳入立法规划。加强12385残疾人服务热线和残疾人信访信息化建设,拓展残疾人反映诉求渠道,制定减免残疾人水、电、暖及交通出行等基本生活方面的优惠政策。
在义务教育方面,建立和落实对学前3年的免除保教费,义务教育9年免除学杂费和教科书费,高中阶段3年免除学杂费和教科书费,寄宿生给予生活补助等政策。落实公益助学等项目,做好残疾高考学生的录取和贫困残疾大学生资助工作。就业方面,实施转移就业脱贫,利用“阳光工程”、再就业培训等各类培训项目资源,开展订单、订岗、定向培训,推进培训、鉴定、职业招聘一体化,确保有劳动能力和有意愿的残疾人掌握技能。
我省还将开展医疗保险和医疗救助脱贫,继续落实残疾儿童康复救助、贫困残疾人基本辅助器具适配等重点项目,促进更多医疗康复和辅助器具适配项目纳入基本医疗保险报销范围。实行基本医疗和大病保险制度全覆盖,落实在州、县、乡(镇)三级医疗机构就医门槛费由省、州、县三级财政补助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