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上半年青海省将全面推行党政干部基本能力测评
记者近日从青海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获悉,2016年上半年,青海省将在全省各级党政机关全面推行党政干部基本能力测评工作。
近日,青海省委“三基”办和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按照省委《关于加强“三基”建设提升执政水平的意见》,已安排省直62个单位制定64个岗位干部专业基本能力标准、评价标准、测评办法和训练大纲。截至目前,《青海省党政干部通用基本能力标准(试行)》《青海省党政干部通用基本能力评价标准(试行)》《青海省党政干部基本能力测评办法(试行)》和《青海省党政干部通用基本能力训练大纲(试行)》和文秘、档案、教育管理、安全生产监管等4个岗位干部专业基本能力标准办法大纲已经印发执行;各省直单位已制定46个标准办法大纲,正在审定,各项工作有序推进。
这套测评办法坚持基本能力测评激励与约束并重,测评结果合格的将颁发合格证,作为党政干部上岗和任职的重要依据,准予上岗;测评优秀的在评先评优中优先考虑,并在年度考核中提高考核结果等次;测评不合格的进行离岗培训,培训后2次测评仍不合格的调整工作岗位,不接受岗位调整的,予以辞退;无正当理由不参加基本能力测评的党政干部,经教育后仍然拒绝参加的,直接确定其基本能力不合格。
2015年9月,省委“三基”办统一安排进行党政干部基本能力测评试点工作,试点由西宁市、海南藏族自治州、黄南藏族自治州3个地区和省政府办公厅、省发展与改革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财政厅、省公安厅、省统计局、省档案局7个省直部门具体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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