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入增加体系完善 青海省群众享受到越来越好的教育
我省坚持教育优先发展战略,2015年持续加大教育投入力度,截至2015年11月,全省教育经费支出133亿元,比上年增长4.9%。在财政资金支持下,全省有15个县通过国家义务教育均衡县验收,初步形成涵盖幼儿教育、义务教育、特殊教育、职业教育、高等教育和成年教育在内的教育体系,全省各族群众享受到越来越好的教育。
2015年我省教育建设项目投入达35.7亿元,重点实施了第二期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支持扩大学前教育资源建设、综合奖补幼儿园和政府购买学前教育服务等项目,新(扩)建122所幼儿园,购买保教岗位4895个,奖补晋级幼儿园14所,并对1288名志愿者生活补助、全省19个县930个走教点公用经费予以资金保障。新建、改(扩)建695所中小学校,消除D级危房9.8万平方米,建设运动场73万平方米。支持藏区六州每州一所中等职业学校建设。新设立3所综合性高等职业技术学院。
2015年以来,我省新增财政支出1.5亿元落实教育民生十件实事。农村义务教育寄宿制学校生均公用经费在原标准基础上提高300元,达到小学900元、初中1100元;单独核定义务教育阶段特殊教育学校和随班就读的残疾学生公用经费补助标准提高2000元,达到年生均6000元;将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补助标准从每生每天3元提高到4元,每年按200天核定补助天数,达到每生每年800元,全省38.2万名学生受益。
近年来,我省学校公用经费、免费教科书、寄宿生生活费补助等足额到位。多次分地区、分阶段提高了农村中小学公用经费补助和义务教育阶段寄宿生生活费补助标准,达到小学1600元、初中1800元。目前全省每年约67万名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享受免费教科书政策,54万名农村中小学生享受公用经费补助,近23.5万名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享受生活补助。基本建成覆盖学前至研究生阶段的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各类资助政策和项目达18项,每年投入资金约18.7亿元。
自2011年起,我省在三江源地区实施“1+9+3”教育经费保障补偿机制和覆盖六州的异地办学奖补机制。对三江源地区的前一年儿童实施年生均2200元公用经费和1500元生活费补助政策,对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公用经费和寄宿生生活费补助标准在全省补助的基础上统一提高200元和100元。中等职业教育在全省补助的基础上统一提高300元;实施异地办学奖补政策和异地就读学生生活费补助,让牧区的孩子享受到优质的教育资源。
同时,省财政下达资金9100万元,2015年培训教师2.7万人次,对双语教师全部进行了培训。对乡镇及以下教师每月补助200至500元。提高特岗教师工资性补助标准,由年人均2.7万元提高至3.1万元。对选派赴青南三州开展支教的434名教师,按人均2万元标准给予交通费、保险费和生活补助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