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西北网3月11日讯 出席十二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的青海代表团提出建议,国家进一步加大对青海生态补偿投入力度。
建议中指出,保护三江源、建设生态文明先行区,是青海对国家和中华民族的重要责任和重大贡献。近年来,在国家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下,青海省认真贯彻落实生态立省战略,坚持先行先试,勇于创新,积极探索建立了三江源生态补偿机制,通过政府和群众以及社会各界的不懈努力,生态治理区林草植被明显恢复,水源涵养功能显著增强,生态保护意识和积极性普遍提高,为我省生态文明先行区建设奠定了基础。
虽然我省的生态保护与建设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与之配套的生态补偿工作尚处于探索起步阶段,还面临补偿体系尚不健全、补偿范围小、补偿标准偏低、缺乏持久稳定的经费来源诸多困难。
因此,青海团建议,国家将我省广大的东部农业区以及西部柴达木盆地和部分环青海湖地区纳入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范围,不断加大转移支付力度;在国家层面建立“以国家补偿为主、地方政府补助为辅、社会积极参与”的稳定增长的生态补偿机制,支持我省建立草原生态管护员报酬发放保障机制、湿地保护补偿机制等;国家充分考虑我省实际,在帮助我省落实好现有补偿项目的基础上,将我省1.1亿亩可利用草原和2.3万户牧户纳入补奖范围,并适当提高补偿标准,不断提升生态补偿水平;国家帮助我省建立后续产业发展扶持资金,提高生态移民生活燃料费等各类民生补助政策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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