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西北网11月12日讯 11月1日起,商务部和国家发改委联合颁布的《餐饮业经营管理办法》施行,新规禁止餐饮经营者设置最低消费。记者调查发现,西宁仍有餐饮经营者我行我素,设置最低消费,或者变相设置最低消费。
市民马女士说,11月5日,她和朋友在东大街一家茶餐厅点了一壶48元的茶,但服务员说没有达到最低消费,为此,服务员提醒,如果再点一盘瓜子,就达到了最低消费。记者走访马女士所说的茶餐厅时看到,茶水单第一页有七条注意事项,其中第二条为“每人最低消费30元”。
11月6日,记者以订餐者的身份来到纸坊街的一家会所。会所经理称,店里没有最低消费,但有包间费,小包150元、大包280元,餐费与茶水另算。
记者电话联系气象巷的一家茶餐厅时,接电话的工作人员说,店里有两种包间消费方式,一种是先付150元包间费,然后随意消费。另外一种是480元、580元、680元三种套餐标准,而480元的套餐由四个菜、一份茶点、一碗粥、一份牛肉炒饭组成。
兴海路一家茶餐厅接待人员称,开业以来,他们从未设置过任何消费套餐或最低消费,消费多少是客人的自由。
11月5日、6日,记者走访东大街、纸坊街、气象巷、西关大街、北大街等路段的18家餐饮企业,发现其中3家存在设置最低消费现象,或者变相设置最低消费问题。
市民李先生认为,餐饮业设置最低消费会导致浪费,禁设最低消费的规定在一定程度上会减少浪费。禁止设置最低消费新规能否顺利执行,不少市民认为,这对监管部门是一种考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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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鑫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