酸性磷酸铝钠等三种含铝食品添加剂在我省禁用

时间:2014-10-21 10:57来源:大西北网-西海都市报 作者:李艳芳 点击: 载入中...

  大西北网10月21日讯  松软的蛋糕、香脆的饼干、绵软的奶油等美食中,适当的添加剂能让食物口感更好。但有些添加剂被列入黑名单,不允许添加进食品中。10月20日,记者从青海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获悉,我省对酸性磷酸铝钠等3种含铝食品添加剂的生产及含铝食品添加剂的使用作了要求,如有违反规定要求的,将依法查处。
  
  今年6月,国家卫计委等5部门发布《关于调整含铝食品添加剂使用规定的公告》、国家总局发布《关于食品添加剂酸性磷酸铝钠、硅铝酸钠和辛烯基琥珀酸铝淀粉监管有关事项的公告》,依据《公告》要求,我省对酸性磷酸铝钠等3种含铝食品添加剂的生产及含铝食品添加剂的使用作了要求,自联合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再受理食品添加剂酸性磷酸铝钠、硅铝酸钠和辛烯基琥珀酸铝淀粉生产许可申请;对于已批准的3种含铝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证书,督促企业及时办理撤回并注销等变更手续,逾期不办者,将按规定查处。
  
  自2014年7月1日起,禁止将酸性磷酸铝钠、硅铝酸钠和辛烯基琥珀酸铝淀粉用于食品添加剂生产、经营和使用,膨化食品生产中不得使用含铝食品添加剂,小麦粉及其制品,除油炸面制品、面糊(如用于鱼和禽肉的拖面糊)、裹粉、煎炸粉外,生产中不得使用硫酸铝钾和硫酸铝铵。
  
  2014年7月1日至8月1日为使用含铝食品添加剂过渡期,凡7月31日前已按照原标准使用上述食品添加剂生产的食品,可以继续销售至保质期结束。8月1日后,全部执行《公告》标准,违反规定要求的,将依法查处。省食药局将在近期安排对含铝食品添加剂监管及使用情况监督检查。  
  辛烯基琥珀酸铝淀粉:是新型的食品乳化剂和增稠剂。

http://www.qhnews.com/index/system/2014/10/21/011534431.shtml  
  

(责任编辑:鑫报)
>相关新闻
顶一下
(0)
0%
踩一下
(0)
0%
------分隔线----------------------------
推荐内容
网站简介  |  保护隐私权  |  免责条款  |  广告服务  |  About Big northwest network  |  联系我们  |  版权声明
陇ICP备08000781号  Powered by 大西北网络 版权所有  建议使用IE8.0以上版本浏览器浏览
Copyright © 2010-2014 Dxbei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