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疑惑一】
西宁市公积金能否与外地公积金实现对接?
解答:虽然住建部等三部门联合发了相关通知,但目前西宁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还没有收到相关文件,所以尚不清楚我省相关政策什么时候能出台落地。待收到文件后,西宁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才会着手研究。在新政策出台之前,还是要按照现行规定来执行。
【疑惑二】
省内异地公积金贷款如何办理?
解答:我省职工可以办理省内异地公积金转移并用公积金贷款购房。职工可持双方身份证、户籍证、结婚证、购房合同、住房款首付收据、工资清单,还需要出具异地贷款承诺书、单位出具的缴存证明,然后到西宁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贷款手续。目前为止,省内异地公积金贷款达到4803笔,共7.52亿元。
【疑惑三】
住房公积金缴存金额怎样核定?有什么标准?
解答:2014年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2013年度平均工资,月平均工资收入超过在职职工2013年度月平均工资3倍的职工,其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均按统计部门公布的2013年度的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确定。(注:1、青海省统计局公布的2013年度全省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为52104元,月平均工资为4342元;2、职工工资由6部分组成,分别为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助、加班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
另外,单位及个人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最低不得低于5%,最高均不得超过12%,即:2014年度单位月缴存金额最高为1563元,个人月缴存金额最高为1563元。
【疑惑四】
市民提取公积金应该注意什么?
解答:为进一步规范缴存住房公积金提取使用,缴存职工自2014年10月1日起购买自住房(含异地商品房),使用自有资金付清购房款的,自付清房款之日起2年内,对该房屋拥有的所有权的职工可以申请提取1次本人(及配偶)名下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提取总额不得超过房款总价。
http://xibei.ifeng.com/qh/detail_2014_10/16/3021064_0.shtml (责任编辑:鑫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