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内异地公积金可买西宁房 四个疑虑怎么解

时间:2014-10-16 11:29来源:大西北网—西宁晚报 作者:芳旭 点击: 载入中...
  大西北网10月16日讯 住建部等三部门联合发文,住房公积金将实现缴存异地互认和转移接续。西宁住房公积金能否与外地公积金实现对接,成为不少市民关注的问题。10月15日,记者就公积金贷款等市民关注的一些疑虑采访了西宁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记者获悉,虽然青海与省外公积金异地贷款业务尚未展开,但省内已经实现异地公积金贷款,并可以用公积金贷款在西宁买房。
  

  【疑惑一】

  

  西宁市公积金能否与外地公积金实现对接?

  
  解答:虽然住建部等三部门联合发了相关通知,但目前西宁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还没有收到相关文件,所以尚不清楚我省相关政策什么时候能出台落地。待收到文件后,西宁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才会着手研究。在新政策出台之前,还是要按照现行规定来执行。
  

  【疑惑二】
  
  省内异地公积金贷款如何办理?

  
  解答:我省职工可以办理省内异地公积金转移并用公积金贷款购房。职工可持双方身份证、户籍证、结婚证、购房合同、住房款首付收据、工资清单,还需要出具异地贷款承诺书、单位出具的缴存证明,然后到西宁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贷款手续。目前为止,省内异地公积金贷款达到4803笔,共7.52亿元。
  

  【疑惑三】
  
  住房公积金缴存金额怎样核定?有什么标准?

  
  解答:2014年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2013年度平均工资,月平均工资收入超过在职职工2013年度月平均工资3倍的职工,其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均按统计部门公布的2013年度的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确定。(注:1、青海省统计局公布的2013年度全省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为52104元,月平均工资为4342元;2、职工工资由6部分组成,分别为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助、加班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
  
  另外,单位及个人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最低不得低于5%,最高均不得超过12%,即:2014年度单位月缴存金额最高为1563元,个人月缴存金额最高为1563元。
  

  【疑惑四】
  
  市民提取公积金应该注意什么?

  
  解答:为进一步规范缴存住房公积金提取使用,缴存职工自2014年10月1日起购买自住房(含异地商品房),使用自有资金付清购房款的,自付清房款之日起2年内,对该房屋拥有的所有权的职工可以申请提取1次本人(及配偶)名下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提取总额不得超过房款总价。
http://xibei.ifeng.com/qh/detail_2014_10/16/3021064_0.shtml (责任编辑:鑫报)
>相关新闻
顶一下
(0)
0%
踩一下
(0)
0%
------分隔线----------------------------
推荐内容
网站简介  |  保护隐私权  |  免责条款  |  广告服务  |  About Big northwest network  |  联系我们  |  版权声明
陇ICP备08000781号  Powered by 大西北网络 版权所有  建议使用IE8.0以上版本浏览器浏览
Copyright © 2010-2014 Dxbei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