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西北网4月18日讯 据青海新闻网报道 4月17日,记者从省食品药品监管局获悉,从2014年2月底至今,全省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对辖区内的学校(含托幼机构)食堂食品安全进行了全面监督检查和专项治理,下达整改意见书19份。
此次检查中,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对高校及部分餐饮服务单位的自制皮冻和自制酸奶进行了抽样检验,未发现使用工业明胶和问题明胶加工制作食品的现象。
但个别学校(含托幼机构)食堂存在出售网购包装食品和速冲饮料,以及食堂加工场所布局不合理、环境卫生差、餐具消毒不规范等问题,对此检查人员下达了19份整改意见书,责令立即整改。
http://www.qhnews.com/newscenter/system/2014/04/18/011373902.shtml
(责任编辑: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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