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西北网讯 “上周末我刚进电梯,按哪个键都没反应,在里面被困十分钟,吓坏了。”提起电梯安全,银川市金凤区山水文园居民马阿姨仍心有余悸。
“对电梯管理和维护都不到位,让咱们怎么放心使用。”住同一小区的王女士说。
电梯安全直接影响着城市居民的生活质量和生命财产安全,成为社会高度关注的民生问题。
3月26日,自治区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全区电梯安全工作情况报告。老百姓关注的电梯安全问题,成为了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热议的话题。
在这次会议之前,为了审议好报告,自治区人大常委会组成调研组,深入到自治区特检院、宁夏人民医院、银川市建发大阅城、湖畔嘉苑小区等实地调研。
调研组发现,截止目前,我区共注册登记各类电梯3.73万台,但各地普遍存在电梯安全管理主体多、责任链长,相关方责任不够明确、协调机制不够健全等问题,本该由政府设立运行的96333应急救援处置平台由民营企业免费承担,全区仅有8000余部电梯安装了运行监测装置(俗称“黑匣子”);一些老旧小区由于历史原因,无物业、无维保、无业委会、无维修资金,电梯故障无法及时排除,部分电梯带病运行;电梯出现故障,动用维修基金难度大,使用15年以上居民小区电梯改造或更换及既有住宅增设电梯缺乏政策支持,推行难度较大。
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厅负责人表示,全区85%以上的在用电梯由物业公司管理,但物业公司在落实电梯安全主主体责任方面还有很大提升空间。而近年来,我区电梯安装快速增长,监管队伍能力不足、安全管理人员不足等“人机矛盾”比较突出。
“应该适时出台电梯安全管理地方性法规。”常委会组成人员表示,现行的《特种设备安全法》和《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都是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方面的综合性法律法规,对电梯安全的规定比较原则,不能完全适应日益严峻的电梯安全监管形势。目前,全区仅银川市制定了《银川市电梯使用安全条例》。而电梯安全管理首负责任制、政府购买现代信息化、物联网服务机制、既有住宅维修、加装电梯等处于法律空白。建议制定自治区电梯安全地方性法规,从法律层面解决电梯安全管理工作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为我区依法全面加强电梯安全管理工作提供法治保障。
常委会组成人员还提出,要对全区电梯安全工作情况进行一次全面大排查,做到分级建档,底数清楚。加大检查执法力度,建立健全市场监管、应急救援住建、公安、城管等部门联动机制,加强物业服务企业对电梯安全管理工作的考核评价,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通过设立专门机构或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将有条件的在用电梯全部纳入96333应急救援平台,实现监管、维保、使用、救援的现代化、科技化。
在审议中,常委会组成人员还建议,应该严格规范电梯安全维护保养工作,建立健全电梯维修服务质量监察考评信用评价的长效机制,全面加强电梯安全宣传教育,出台支持既有住宅维修、増设电梯相关政策,做好老百姓高度关注的这一民生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