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由银川市西夏区检察院提起公诉的宁夏首例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经西夏区法院审理,以非法占用农用地罪,分别判处被告人张某某、唐某某等5人有期徒刑1年6个月至2年、缓刑2年至3年,并处或单处罚金,判决被告人恢复被破坏损害的林地的生态环境原状,如无法恢复原状,则共同赔偿生态修复费60.07万元。目前,该判决已生效并进入执行程序。
2018年2月,经自治区检察院批准,西夏区检察院对周某等7人、张某某等5人、周某某等4人未经林业主管部门批准,在贺兰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非法占用农用地,致涉案林地生态环境破坏严重的行为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其中,张某某等5人案是2017年7月1日全区检察机关全面实施公益诉讼制度以来,首例诉至法院的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
其间,西夏区检察院作为公诉人和公益诉讼起诉人,多次前往贺兰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森林公安分局了解情况,收集证据,针对案件程序及鉴定问题参与法院庭前会议。其中,周某等7人、周某某等4人的2起案件已与各被告人达成民事和解协议,被告人承诺在约定时间内对涉案林地恢复治理,并分别向贺兰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缴纳生态环境修复保证金90.678万元和77.195万元。张某某等5人破坏损害的林地生态环境案,经过2次公开庭审,西夏区法院最终作出上述判决。
2018年,全区检察机关共立公益诉讼案件847件,其中行政公益诉讼案件813件,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29件,民事公益诉讼案件5件。涉及生态环境资源保护领域604件,食品药品安全领域153件,国有资产保护领域60件。
2018年,全区检察机关批捕各类刑事犯罪嫌疑人4055人,起诉7338人,同比分别上升0.6%和1.5%。严惩影响人民群众安全感的刑事犯罪,起诉故意杀人、绑架、放火等严重暴力犯罪331人,起诉抢劫、抢夺、盗窃等多发性侵财犯罪1539人,起诉毒品犯罪331人。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全区检察机关主动介入侦查、引导取证,强化侦捕诉审衔接工作,既扫黑除恶,又“破网打伞”,批捕涉黑涉恶犯罪嫌疑人441人,起诉322人,有力提升了人民群众的安全感。
2018年,全区检察机关全面施行检察官权力清单,下放办案事项决定权,建立新型办案组织,提高了办案效率。当年,全区检察机关办案总数上升2.4%,一审公诉案平均办案时间由44.05天缩短到36.76天,减少了7.29天。(记者 陶 涛)
(责任编辑:张云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