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西北网讯 近日,银川市出台《银川市创新型大学生宜居工程实施办法》,针对有意向来银就业的过渡期大学生或已在银就业创业的创新型大学生以及宁夏籍创新型大学生在住房方面提供保障。
该办法由银川市及各县(市)区、园区以提供共有产权房、人才公寓、购房补贴及生活补贴等形式解决来银就业创业大学生的住房问题。申请人可享受共有产权房、人才公寓、购房补贴、生活补贴等四项住房保障政策的其中一项,不得重复享受。其中:共有产权房是指个人与政府共同拥有房屋产权的保障性住房或限价房;人才公寓是指专门解决各类人才来银就业创业的短期租赁和过渡周转住房;购房补贴指为吸引大学生来银创新创业,在城区购买商品住房的可获得一定现金补贴;生活补贴是指为吸引大学生来银创新创业每月给予的用于改善生活条件而提供的现金补贴。
按照过渡期大学生来银就业创业或已就业创业的创新型大学生各自的住房保障标准条件、符合保障条件的不同类型大学生,申请共有产权房的,5-8年后享有100%产权;申请人才公寓的,入住时间最长不超过0.5-3年;申请购房补贴的,生活补贴金额为每人每年2.4-0.72万元,补贴期限最高为三年。
过渡期大学生来银就业创业或已就业创业的创新型大学生需填报《银川市创新型大学生宜居工程申报表》和所需证明资料,分别向银川市人才工作服务局人才服务窗口和工作所在各区、园区提出申请审核。(记者王莹)
(责任编辑:苏玉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