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职业技术学院承担为部队定向培养士官任务
记者6月29日从宁夏教育厅了解到,今年起,宁夏职业技术学院开始承担为部队定向培养士官任务。在自治区征兵工作领导小组和自治区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的领导下,定向培养直招士官试点工作由自治区征兵办公室、自治区招生办公室、招收部队训练指导机构和宁夏职业技术学院分工协同开展此项工作。
其中,自治区征兵办公室主要负责配合自治区招生办公室和宁夏职业技术学院做好定向培养士官招生宣传、体格检查(复查)、政治考核(复审),参与面试和高校淘汰、补充工作,指导办理批准入伍手续等;宁夏教育考试院重点做好招生宣传、报名、计划公布、文化课考试、志愿填报、投档录取、电子注册等工作;招收部队训练指导机构重点做好招生面试和学员培养、入伍实习等工作;宁夏职业技术学院重点做好招生宣传、录取和学员培养、淘汰、毕业工作。
报考条件
报考定向培养士官的考生须为2016年参加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的普通高中毕业生,年龄不超过20周岁(1996年8月31日以后出生),未婚,其政治、身体条件按照征集义务兵的规定执行。
招生计划
2016年,国家教育部、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和国防动员部下达宁夏定向培养士官任务共计40人,招生专业为机电一体化技术(专业代码:560301),招收部队为西部战区陆军。自治区招生计划在教育部“全国普通高校招生来源计划网上管理系统”中编制,并将“计划性质”标注为“直招士官生”。定向培养士官计划在2016年宁夏回族自治区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专业中公布,并单独编制直招士官生院校代码,供考生填报志愿时使用。
考生须参加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志愿填报时间与方式和其它高职(专科)志愿相同,在得知分数、分数线和全区排位后,须于8月1日至8月4日16时前,在提前专科志愿栏中填报“宁夏职业技术学院〈定向培养士官〉”专业志愿。
宁夏教育考试院根据考生填报的志愿信息,按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于8月5日前将考生信息(姓名、民族、身份证号、毕业院校、家庭住址、户口所在地、联系方式等)提供自治区征兵办公室,自治区征兵办公室依照宁夏职业技术学院招生计划数确定体检对象。参加体检考生根据自治区征兵办公室通知,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4张1寸红底免冠照片,按时到指定体检医院参加自治区征兵办公室统一组织的体格检查。
8月6日至9日,由考生户口所在地县级征兵办公室按照《招收士官政治考核表》和《应征公民走访调查表》,参照征集义务兵办法对考生进行政治考核。严禁将《招收士官政治考核表》交给考生或其家长自行办理。各市征兵办公室于8月9日16时前,统一将考生《招收士官政治考核表》报送自治区征兵办公室。
面试
自治区征兵办公室通知考生参加面试。招收部队训练指导机构须于8月6日前派相关人员到自治区征兵办公室报到,与宁夏职业技术学院商定考生面试事宜。招收部队、宁夏职业技术学院、自治区征兵办公室负责面试考评。通过目测和交谈,对考生的报考动机、语言表达、形象气质、心理素质、逻辑思维、反应能力进行评价,结论分合格与不合格,结果及时通知考生,不合格者说明原因。8月11日前,自治区征兵办公室将体检、政治考核、面试合格考生名单送达宁夏教育考试院。
录取
定向培养士官录取安排在本科批次后,专科批次前。宁夏教育考试院从第一志愿上线(专科参照分数线)且体格检查、政治考核和面试合格的考生中,按照招生高校所提调档比例要求(顺序志愿投档的,控制在120%以内;平行志愿投档的,控制在105%以内),向宁夏职业技术学院顺序投档,由宁夏职业技术学院择优录取。同等条件下,中共党员、优秀学生干部、军人子女、烈士子女优先录取。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人数不足时,从体格检查、政治考核和面试合格的上线考生中补充。8月13日,宁夏教育考试院将录取名单抄送自治区征兵办公室。自治区征兵办公室将录取名单抄送招收部队,建立完善档案资料,移交招生高校装入学生档案。
定向培养士官学制3年,毕业后取得大专学历。前2.5学年的全部课程由宁夏职业技术学院负责,招收部队根据需要对接指导教学;后0.5学年为入伍实习期,由招收部队负责,实习完成后由高校办理毕业手续。
定向培养对象入学1个月内,自治区征兵办公室会同高校组织体格复查和政治复审,不符合入伍条件者取消定向培养资格,高校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培养对象在校学习期间,因身体原因不宜入伍的,由高校根据情况调整到其他班次学习;因个人原因,未完成在校课程、考试不合格,或者拒绝入伍经教育无效,以及违反校规校纪受处分,或者触犯法律的,按照高校学籍管理规定予以处理。
任命和待遇
培养对象毕业后,由所在部队按照规定权限下达士官任职命令,时间统一为7月1日,其军衔等级和工资档次,比照同期入学从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中直接招收的士官确定。下达士官命令后执行现役士官的工资标准,享受现役士官的相关待遇。培养对象批准服现役后首次授予军衔前,按义务兵新兵标准发放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