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西北网4月1日讯 3月31日,宁夏组织部根据2015年宁夏地级市、区直部门(单位)公开选拔处级领导干部报名情况,经研究,对报考年龄、任职截止日期和部分职位要求作出调整。
报考年龄方面,正处级领导职位放宽至40周岁以下,区直副处级领导职位放宽至38周岁以下,市直副处级领导职位放宽至40周岁以下。报考自治区团委工农青年部副部长、学校部副部长,共青团中卫市委员会副书记职位的年龄不变。
此外,对5个职位要求作出调整:自治区党委政法委正处级领导干部一职,取消3年以上政法工作经历的时间限制;宁夏财会函授学校校长增加了学历要求;自治区地矿局地质科技处处长取消职称限定;同心阿拉伯语学校副校长一职降低学历要求;中卫市城市管理局副局长一职报考条件增加了法律类专业。
各职位任职资格条件中要求的任职时间一律截至5月31日。已报名人员可以调整报考职位。二次报名时间截至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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