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西北网1月21日讯 诈骗、推销短信常常使人们的正常生活受到干扰,大家对这些“手机雾霾”不胜其烦的同时,期待有关部门能够下“狠手”好好整治。近期,兴庆区人民法院对非法经营“伪基站”的被告人何某某进行了宣判,判处被告人何某某犯非法经营罪,处以有期徒刑1年,缓刑2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0元。
2013年6月至11月,何某某在其经营的银川市兴庆区长城东路“强人劳保专卖店”,通过其表弟施某某先后向李某、王某某销售未取得无线电型号核准代码的无线电发射设备(工作频率为934-954MHz)两套,货物价值110000元。经鉴定,何某某销售的无线电发射设备在工作状态下能够干扰和屏蔽一定范围内的移动运营商信号,并搜索出附近的手机号码,将短信发送到这些手机上,其工作原理与“伪基站”的工作原理完全相符。
庭审中,作为自治区首例非法经营“伪基站”案的被告人何某某,对自己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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