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西北网1月21日讯 据国家统计局银川调查队调查资料显示:2014年,银川市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0275.2元,比上年增加933.8元,增长10.0%。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7.7%。比全区平均水平8410.0元,高1865.2元;比全区平均10.7%的增幅,低0.7个百分点。收入水平位居全区五市排名第一,增速位次列五市最后。
从收入的四大构成看:
工资性收入4536.8元,比上年增长18.2%,工资性收入占可支配收入的44.2%,拉动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7.4个百分点,对农村居民可支配收入增长的贡献率达74.7%,是农村居民可支配收入增长的主要动力。
农村居民经营净收入4679.5元,比上年增长3.2%,占可支配收入的45.5%,是农村居民最主要的收入来源。
财产净收入258.1元,比上年降低8.0%,占可支配收入的比重为2.5%。
转移净收入800.7元,比上年增长16.2%,占可支配收入的比重为7.8%。
从银川市所辖三区两县一市看:
兴庆区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1676.6元,排名第一位,其次是灵武市、贺兰县、永宁县、金凤区和西夏区,分别是10756.4元、10667.0元、10130.1元、9187.0元和8618.0元。灵武市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最快,为10.3%,其次是西夏区、贺兰县、金凤区、永宁县和兴庆区,分别是10.1%、10.0%、9.9%、9.8%和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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