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休产假被单位辞退 固原一女职工上诉获经济补偿

时间:2014-11-17 10:28来源:大西北网——新消息报 作者:柴金玥 点击: 载入中...
  大西北网11月17日讯  固原女职工马某工作5年后,因休产假被单位辞退,马某上诉至法院,11月15日,马某得到了经济补偿。
  
  马某2006年8月受聘一家单位,2010年8月至2011年4月,马某生孩子在家休产假。产假结束后,马某回到单位要求上班,但单位以岗位人员已满,没有给其安排工作。等待无望,今年4月份,马某向当地劳动仲裁部门提出劳动仲裁,但劳动仲裁部门以马某仲裁申请超过申请时效为由驳回请求。随后,马某将单位告上法庭。经法庭审理,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产生的争议,用人单位不能证明劳动者收到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书面通知的,劳动者主张权利之日为劳动争议发生之日,马某的劳动仲裁申请并没有超过劳动仲裁时效。但马某所在单位却认为,马某以产假为由提出请假擅离岗位,不同意支付经济补偿金。法院审理认为,马某产假期间属于合法休假期,不认定为离职。
http://xibei.ifeng.com/nx/detail_2014_11/16/3156995_0.shtml
  
   (责任编辑: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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