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人社厅工资福利处相关人员介绍,本次发布的企业工资指导线原则上适用于宁夏境内各种类型的企业和按照企业方式进行经营性活动的各类机构、团体。企业应根据自身情况,依据工资指导线进行工资集体协商后,合理确定本企业工资水平。在企业工资指导线规定的区间内,对工资水平偏高、工资增长过快的国有企业,工资增长必须根据有关政策规定从严制定,一般不得超过基准线。
今年,我区企业工资增长的调控目标为:企业货币工资增长上线为17%,基准线为13%,下线为零增长,但企业支付的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的职工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经济效益增长较快的企业,确定工资增长幅度时不得高于工资增长上线;生产经营正常、经济效益增长的企业,确定工资增长幅度时应围绕工资增长基准线;经济效益下降的企业,在岗职工的工资零增长。已经建立工资集体协商制度的企业,应参照工资指导线进行平等协商,发挥工资指导线的作用。
据悉,今年企业工资指导线,是根据我区2013年地区生产总值、社会劳动生产率、居民消费价格指数、职工平均工资和2014年预期目标,同时综合考虑就业状况、企业人工成本等因素对工资水平的影响而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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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宁夏工资增长基准线下降了但高于全国平均水平
11月6日,记者从自治区人社厅获悉,今年全国20多个省区市发布了企业工资指导线,在工资增长基准线中,最低的为9%,最高的为15%,宁夏基准线为13%,高于全国平均基准线水平。
据介绍,企业工资指导线制度,是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对企业工资分配进行宏观指导的一种手段。它既为各类市场主体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及确定工资增长水平提供重要依据,同时也为国企实现工资总额管理提供政策依据,对国企收入分配具有约束作用。今年,在全国经济增速放缓、企业用工成本上升和利润空间压缩的背景下,各省区市大都下调了企业工资指导线涨幅。与2013年发布的15%的基准线相比,今年我区工资增长基准线下降了。
http://www.nxnews.net/sz/system/2014/11/07/011068765.shtml (责任编辑:鑫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