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银川9月24日电 宁夏回族自治区妇联、教育厅、民委等8部门近日联合出台《进一步加强关爱农村女童工作的意见》,通过同等条件优先录取、优先免除学杂费等,鼓励农村女童接受高中和职业教育。
根据意见,在促进农村女生完成九年义务教育的基础上,宁夏各级教育部门要扩大农村学生就读高中的比例,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女生。有条件的市、县(区)可根据本级财政情况优先免除农村贫困女高中生的学费、杂费和住宿费。各级教育部门在贯彻落实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建立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国家资助制度的意见》和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国家资助制度的通知》的有关精神时,要适当向农村女高中生特别是农村回族女高中生倾斜,帮助更多的农村女童完成高中阶段学习。
与此同时,重点要通过多种形式开展政策解读和宣传工作,动员引导初中毕业后不能继续学业的农村女童,根据自己的兴趣、爱好及将来就业意向等选择相应的职业院校接受职业教育,学习技能,提升素质,奠定就业基础。(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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