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西北网9月12日讯 俗话说“远亲不如近邻”,邻里之间发生小纠纷也属正常,但因小纠纷而大打出手,就太伤邻里感情了。9月11日,记者从银川市兴庆区法院获悉,该院日前就审理了这样一起案子。
今年3月的一天晚上,兴庆区新水小区的姜某某因邻居祁某某家喝酒划拳声过大,不堪其扰,在交涉过程中双方发生争执,姜某某持刀捅伤祁某某胸部。后经法医鉴定,祁某某的伤情程度为二级轻伤。案发后,姜某某如实供述了犯罪事实,并积极赔偿,取得祁某某的谅解。最终,法院判处姜某某犯故意伤害罪,免予刑事处罚,当事双方均表示服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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