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年的交通秩序大整治进入尾声,文明出行、礼让行人等交通参与者的种种变化让生活在这座城市的居民感同身受、有目共睹。人行道上只要有人,是不是机动车就必须停下,让行人先行?行人是不是可以抱着“什么都不怕”的态度肆意地横穿马路,不顾及驾驶员的感受?11月14日,记者邀请兰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城关大队的民警告诉广大交通参与者,在斑马线前,各自应该怎么做。
变化礼让行人渐成风气
今年,兰州市开展为期一年的交通秩序大整治,机动车的各种交通违法行为都成为整治的重点,而礼让行人更是交警部门整治的重点违法行为之一。一年的整治行动进入尾声,效果究竟怎么样?这两天,记者走上街头观察发现,礼让行人的文明行为随处可见。采访中,市民对于这种文明现象也感同身受。
11月13日8时,记者在南滨河路永昌路交叉口人行道上看到,一位老人手里拎着包由南向北准备过马路。看着来回穿梭的车流,老人始终没敢迈出步伐。此时,一辆白色别克车缓缓开来,主动减速停了下来,挥挥手让老人通行。看到司机的做法,老人挥手向司机表示感谢。一个多小时,记者沿着该路段行走观察发现,遇到行人过马路,绝大多数私家车都能主动让行。
那么出租车的情况又如何?11月14日11时许,记者在张掖路中环广场附近路段看到,虽然这里设有两条斑马线,但由于没有设置人行信号灯,行人只能自行避让车辆过马路。但记者观察发现,每当有行人通行时,过往的车辆都能主动停车礼让。11时30分,两位中年女性由北向南过马路,此时,两辆出租车由西向东行驶临近斑马线。看到有行人通过,两辆车主动减速停车,让行人先过。
疑惑斑马线前如何礼让行人
记者调查时发现,部分驾驶员“抢斑马线”、“逼停行人”的情况还是存在。部分司机提出了自己的疑惑,行人闯红灯过马路也要让?车多人少时人应不应该让车先行?
城关交警大队民警朱柳静介绍,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47条规定: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应当减速行驶;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应当停车让行。此时,当行人步入斑马线,最靠近行人的车道车辆必须让行,行人开始通过斑马线,所在车道车辆和下一车道车辆必须让行。机动车行经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时,遇行人横过道路,应当避让。斑马线对驾驶员而言,就意味着警戒线。在临近斑马线时,驾驶员应提早减速慢行,耐心避让,必要时可选择停车,切不可急躁地与行人抢行,防止撞到行人。她表示,在法律条款中,“应当”等同于“必须”,也就是说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必须停车让行。
针对上述驾驶员提到的有效通行的问题,朱柳静表示,在机动车道上,设置人行道,本身就是为了让交通有序进行。行人只能在规定的地段过马路,已经受到了不能乱穿马路的约束,而保障行人人身安全也是车辆的义务,所以车辆必须在人行横道礼让行人,除非行人明确授意车辆先行。
那么,是不是行人通过斑马线就可以“想怎么走就怎么走呢?”朱柳静介绍,“红灯停、绿灯行”,不管对于车辆还是行人都是基本通行规则,当道德约束无效后,刚性处罚就显得尤其必要。行人横过道路未走人行横道或过街设施,将依法处以5元—50元的罚款。
此外,朱柳静介绍,行人怎么安全过斑马线有学问:在没有人行横道信号灯的路段上,行人也应该从斑马线上穿过马路。过马路时,要注意察看来往车辆:先看左边来车,待行至斑马线中间时,须察看右侧来车,在确认没有危险后通过;穿越马路时,应该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快步通过,以免信号灯结束时,行人还在路面上,与正常通行的机动车发生冲突;在一些路口,人行横道信号灯和其他方向机动车信号灯会同时亮起绿灯,市民在经过这些路口时,一定要注意转弯车辆,避免出现碰撞事故;对于骑自行车的人,在经过斑马线时,一定要下车推行。
罚款斑马线上不礼让行人记3分罚款200元
记者从兰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获悉,目前城区机动车不礼让行人的现象主要表现为:车辆通过斑马线时未减速逼停行人;即使看到斑马线上有行人通过,也会加大油门与行人擦肩而过。究其原因,首先是司机遵守交通法律意识不强;二是违法成本低,一些司机感觉与行人抢路虽然违法,但没有警察纠正或者抓拍,不会受到处罚。
斑马线前,机动车不减速、不停车礼让行人是违法行为。机动车行经斑马线不按规定让行的,可以处罚款200元记3分处罚,如果发生交通事故的,还要因此承担事故责任。目前,兰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交通科研所已全面完成全市电子警察设备的功能升级,对不礼让斑马线实行电子抓拍,全天候予以严查严管严控。
行人与机动车看似矛盾,实际上他们是交通参与的统一体。行人可能是司机,司机也可能是行人,他们在生活中总是互换,机动车给行人创造一个好的出行的环境,也是为自己作为行人创造安全的过马路生态;行人不闯红灯,既为自己为父母为家庭负责,也是为社会负责,也是为自己作为司机时创造行车环境。
(责任编辑:张云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