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西北网4月21日讯 近日,记者从省公安厅交警总队获悉,上半年我省所有乡镇将成立交管站,严防农村道路交通安全事故。此外,年内所有省、市际交通执法站卡口接入缉查布控系统,通过执法服务站开展重点车辆、违法车辆布控拦截工作,实施网上路面巡查、缉查布控。
年内解决五种车辆无牌无证无照问题
上半年,全省所有乡镇成立交管站,按照一类乡镇不少于15人,二类乡镇不少于10人,三类乡镇不少于7人的标准配齐交通管理员;10月底前所有行政村建立交管室,按照重点村不少于2人,其他村不少于1人的标准配齐交通安全协管员;年底前乡村交通隘口、危险路段全部设置交通安全检查劝导站,数量不少于市州行政村总数的20%;按照一类乡镇不低于15万元,二类乡镇不低于10万元,三类乡镇不低于7万元的标准,将乡镇交管站和行政村交管室的基本工作经费纳入县市区、乡镇财政预算,全部落实人员和经费。县市区政府依托乡镇交管站、行政村交管室,年内解决农用车、摩托车等五种车辆(二轮摩托车、三轮摩托车、轻便摩托车和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无牌、无证、无照问题,落实农村面包车核定载客提示牌粘贴(喷涂)工作,提示牌粘贴(喷涂)率达到100%。
高速公路交通事故纳入政府应急体系
年内,所有市州、三分之二的县市区建成交通运行监控、安全风险研判、重点车辆布控、应急指挥调度、勤务监督考核等功能为一体的集成指挥平台。所有省、市际交通执法站(点)服务按标准化建设达标,出省、市方向卡口功能完善,并接入缉查布控系统,通过执法服务站开展重点车辆、违法车辆布控拦截工作,实施网上路面巡查、缉查布控系统预警处置等勤务模式。年内县市区在辖区公路主线至少建有一处具有卡口和视频监控功能的区间测速设备。市州、县市区政府组织交通运输、公安、安监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形成联动机制,杜绝重特大事故的发生。
此外,制定市州、县市区的道路交通事故应急预案,严格落实事发地县市区政府是道路交通事故应急响应、先期处置的第一责任单位的责任,并将高速公路交通事故、道路阻断等公共安全事件的应急救援处置工作纳入高速公路沿线市州、县市区政府应急预案体系。建立健全高速公路交警、收费、路政、养护、救援、地方政府应急办等“一路六方”的应急体系,形成交通部门“铲冰除雪,撒沙防滑”、公安机关“现场疏导,远端分流”、救援部门“沿线巡检,排除故障”、地方政府“动员协助,民政保障”的联动协作应急处置机制,确保紧急救援工作有效开展。
从严查处农村道路交通事故责任
对农村道路发生的较大以上道路交通事故,实行严格的责任倒查制度,依法追究责任领导、直接责任人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对发生重大及以上或者6个月内发生两起较大及以上责任事故的道路运输企业,依法责令停业整顿;对各级政府及其所属部门、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因不履行安全监管职责,不依照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实施审批、监督检查,或者对重大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整改不力,失职、渎职,导致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发生的,依据有关规定严肃追究有关部门和负责人及责任人员的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对发生一次死亡10人以上重大道路交通事故或者一年内发生3起一次死亡5至9人较大道路交通事故的市州政府;6个月内发生2起一次死亡3人以上较大道路交通事故的县市区政府;发生重大及以上或者6个月内发生2起较大及以上责任事故的道路运输企业;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不及时造成严重后果、事故查处不力造成严重影响、隐瞒事故、事故处理不落实的县市区政府、行业主管部门和道路运输企业等负责人进行约见谈话。对各级政府因职责履行不到位,导致本地发生重大、特别重大交通事故的,或者发生较大以上事故隐瞒不报、组织救援不力,致使损失扩大或者引发群体性事件的,实行一票否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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